苏学前会﹝20232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理事单位:

为加强学前教育学会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创新组织管理,根据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第三届团体(个人)会员重新进行登记确认,同时发展一批新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团体(个人)会员单位的登记确认。第三届团体(个人)会员请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1)、《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10月20日前报设区市教育局初审。个人会员另附一张2寸照片,用于换发第四届个人会员证。

二、凡符合《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中团体(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的均可申请入会。团体会员单位须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证件复印件、申请单位详细介绍材料,并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1) ,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会员请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附件2),并另附一张照片,用于办理个人会员证。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020日前报设区市教育局初审。

三、根据《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会员未经同意1年内不缴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对拟登记确认的原第三届团体(个人)会员,上报材料时,一并补缴以前所欠会费,交费标准和办法仍按(团体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40元/年、事业性质理事单位3000元/年、非事业性质理事单位5000元/年)执行。确认后和新发展的团体(个人)会员及理事单位,2023年起会费按新标准(团体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50元/年、事业性质理事单位3000元/年、非事业性质理事单位5000元/年)执行。

会费缴纳方式: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一次;团体会员单位会费5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原则上一次性缴纳5000元/5年;个人会员会费五年为一个缴费周期,一次性缴纳250元/5年。

会费缴纳时间:理事单位及确认后的团体(个人)会员于10月底之前,新会员于批准入会名单公布后的第二个月由各设区市统一收缴后直接从银行将会费汇入省学会专用账户(不接收支付宝和微信转帐),转帐时务必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省学会出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据给各缴费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0113601040008152

收款单位: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四、请设区市教育局对已登记确认和新申报的团体(个人)会员材料初审同意后,填写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统计表》(附件3)及《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名册》(附件4),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031日前一并上报至我会秘书处,同时将填报的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我会电子邮箱。

学会邮箱:jsxqjyxh@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3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秘书处(210042)

联系人:高     杨子凡

联系电话 :025-83335876  


附件:

1、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docx


2、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docx


3、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统计表.xlsx

(各市区市联络员填写)

4、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名册.xlsx

(各市区市联络员填写)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