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在江苏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全体会员和全省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走过了第二个五年。五年来,我们坚持学会工作的目标宗旨和职能定位,充分发挥5A社团的作用;五年来,我们坚守初心,砥砺奋进,不负历史担当。现将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向各位代表汇报。
一、学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略
(一)学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学会是群众性的学术团体,学术性、群众性和公益性是学会的根本属性。这就决定了它的工作必须体现:
1、群众性原则——发挥学会与群众密切相连的优势,团结并广泛吸收广大热心于和有志于学前教育研究的人员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学术性原则——紧紧围绕江苏幼教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紧密结合江苏幼教改革发展的实际,组织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活动。采取自上而下的专业引领和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群众性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提升我省学前教育研究的学术水平。
3、服务性原则——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实践,积极为一线提供信息、资料、机会和服务。
4、量力性原则——从学会自身特点和可能条件出发,尽力开展有效的活动,提高学会自我发展的能力,拓展学会发展空间。
(二)学会工作的基本方略:
一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二是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依法办会、规范办会,充分发挥5A社团的作用。
三是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学术交流为纽带,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养。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研究、参谋、实验、服务”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智囊团的作用。
二、树立价值观自信,立德铸魂
学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国家有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按照国家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学会的章程开展工作;加强法制观念,树立自律意识,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中央8项和省委10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社会团体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没有行政拨款、驻会工作人员没有报酬领取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廉洁自律,认真完成任务,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尽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与义务。
三、依法办会,树立形象
学会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依法办会,规范办会,民主办会、勤俭办会、廉洁办会。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作风,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学会注重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有公章、公文、会议、分支机构、经费管理、会员发展、大事记等管理制度,依章办事,规范行为。驻会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办事流程明确。
学会设立了3名监事,定期召开监事会议,通报并共同研究商讨学会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监事的参与与监督作用;通过网络、发文件、电子邮件、通讯会议等形式与理事、常务理事等保持联系与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分级管理,完善以各市联络员为骨干的组织网络,确保学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学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公私分明,账目清晰,每年都接受并顺利通过了财务审计和省教育厅、民政厅的社团年审。接受并顺利通过了离任审计。
2015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对照四级评估指标体系103条指标,把评估与学会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与开拓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紧密结合,进一步改进完善学会的各项工作。经省民政厅组织的检查,通过科学严格的第三方评估,学会被评为最高等级的5A社团。
四、依托组织网络,凝心聚力推进工作
根据积极、稳妥、持续滚动发展会员的方针,有效壮大了会员队伍。到目前为止,学会共有团体会员单位441个,(其中理事单位25个),个人会员1056个。学会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学前教育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
分级管理和以各市联络员为骨干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学会通过联络员加强与各市的联系和沟通,布置、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学会工作从会员单位到市、省的畅通,上通下达形成合力并有效地开展。
学会专家资源库建设与作用发挥得到进一步加强,百名专家在省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送教培训、课题研究和论文(案例))评审、写作培训等各项学术活动中,在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充分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学会三个专业委员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较好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幼儿园管理专业委员会每年都结合“国培”计划进行套培,举办幼儿园园长培训及幼儿教育论文与案例写作培训;组织优秀案例评审并编辑出版了《幼儿园领域活动案例与评析》;利用工作坊、学术沙龙等形式开展了多样的专业学术交流和专项培训活动。
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协助省学会完成了《“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的调研与编写,参与省学会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的管理与指导;协助省学会承办了“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申报课题的立项评审和培训。做好“未来幼儿教师发展”课题联盟的子课题研究指导,同时,协助省学会加强了《江苏幼儿教育》期刊的建设。
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建立了QQ群和微信群,定期在群里推送有关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资讯,为全省学前教育工作者搭建交流平台;每年都与南京儿童保健所合作共同举办“南京市托幼机构园长、后勤人员卫生保健岗位培训”。
专业委员会的积极工作为推动全省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促进广大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良好条件,搭建了发展平台,有效地发挥了专业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省幼儿教育的发展和师资专业能力的提升。
五、以学术研究为抓手,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学会根据小型、专题、效益的原则,开展以课题研究为主体、以专业委员会活动为主导和以专题研讨为主线的学术研究交流活动,拓展和深化我省幼教工作者的专业视野,提高专业素养,促进其专业成长和发展。
(一)以课题研究提升教科研水平
学会组织专家对我省学前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调查论证,组织编写了《“十三五”课题指南》,《指南》凸显应用性、对策性和实证性研究为主的研究方向,重视以创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力求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为教育宏观决策服务,为指导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服务。
课题研究工作由省学前教育学会统一领导,学会秘书处对全过程实行统一管理,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负责日常指导协调与督促,省学会教师发展专委会负责业务培训和过程指导。学会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就课题的申报、审批、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总结验收等一系列工作,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做到课题研究事先有论证和计划,事中有监督和反馈,事后有总结评估。
学会195个“十二五”科研课题90%已完成结题鉴定,其余的按预定计划陆续进入结题鉴定阶段。《十三五”课题指南》颁布后,学会组织了课题申报、立项评审等一系列工作。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2016年8月下旬和10月中旬分别在苏州和扬中为已立项的课题单位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举办了两期开题前培训班。目前,已立项的279个“十三五”规划研究课题除个别外已按要求完成了开题论证,进入正常研究程序。
(二)以学术交流促教师专业成长
1、学术年会成为推进器
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举办一次学术年会,采取专家学术报告+论坛+现场观摩+互动交流的形式 ,让学术年会成为交流经验、讨论学术、展示成果、施展才华、促进教科研队伍成长的推进器。
2012年(在南京)《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3年(在徐州)“学习实施3—6周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2014年(在无锡)“深度聚焦幼儿园质量提升,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5年(在苏州)“《指南》背景下的幼儿园课程改革与实践”
2016年(在盐城)“贯彻落实《规程》、促进内涵发展”
2017年(在泰州)“立德树人 共筑未来”
2、论文(案例)评选提供平台
学会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幼儿教育优秀论文(教育教学案例)评选,严格把握8个程序: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制定评审方案、对评委培训、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初评和复评、网上公示评选结果、文件形式正式公布、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上网共享。论文评选活动成为广大会员总结交流经验、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平台,调动了广大会员参与学会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了教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
3、科学教育研讨会形成品牌
学会成立了全省科技特色幼儿园联盟,有100多所幼儿园加入联盟,联盟每年举行一次研讨会(已经坚持了8年)。通过联盟成员之间在幼儿科学教育的理论探讨、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的互动交流和合作,扩大了品牌科技特色幼儿园的引领和示范效应,提高了广大幼儿教师进行科学教育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推动了全省幼儿园的科学教育。
2013年(在宿迁)主题为“区域环境创设和幼儿科学探究活动”
2014年(在海门)主题为“爱科学、乐实践、好探索、会创造”
2015年(在连云港)主题为“有效提高幼儿园科学教育质量”
2016年(在淮安)主题为“贯彻落实《规程》、促进内涵发展”
2017年(在句容)主题为“科学启智引领发展”
(三)关注热点难点,理清研究思路
学会密切关注学前教育的热点和难点,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倾听来自一线幼儿教师的呼声,切切实实地为幼教事业做一些开拓性、创新性的工作。国家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为探讨交流我省学前融合教育经验,解决学前融合教育实践中的问题,2017年4月上旬,我们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联合举办了“学前融合教育研讨会”,南京市为会议提供了很好的现场,为推进这项工作开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国家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适应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形势,2017年6月中旬,学会在苏州召开了全省民办幼儿园园长座谈会,会议高度关注民办幼儿园改革发展中的成绩和问题,关注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传送正能量,为推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适应民办幼儿教育蓬勃发展的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学会2017年9月下旬在常州市武进区举办了“江苏省民办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班”,请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作《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解读,谈我省贯彻实施该促进法的设想;会议还邀请了省内外有关专家作了学术报告,参观考察了常州市的公民办幼儿园。
六、坚持公益服务,传递正能量
(一)积极发挥学会网页的作用
学会网页在教育厅网站上开通使用10年来已成为学会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开展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资讯及各市、县有关工作和相关信息都及时上网,充分发挥了网页的信息发布、学术交流、专业咨询的重要功能,同时也为广大幼教工作者提供了交流信息和分享资源的平台,大大地提高了学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免费送教,服务广大幼儿教师
学会坚持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积极为市、县开展免费送教培训活动。五年来先后组织免费送教近50场,培训幼儿教师4万余人。在送教培训活动中,通过教学展示、专家讲座与点评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幼儿教师和幼教工作者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教师开阔视野、提高专业水平和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深受广大教师的欢迎。
(三)以《江苏幼儿教育》杂志为媒介,促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由省学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复旦大学出版社学前教育分社联合主办的《江苏幼儿教育》期刊自2014年创办以来,坚持“立足幼教学术前沿,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促进幼教科学发展”的办刊宗旨,着眼于一线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和专业建设、课程实施中的问题研究,迄今已出版了16期。作为学会的会刊,学会每期免费赠送团体会员单位,有关会议免费发给与会代表。
期刊每季召开编前会审稿并研究工作,每年开一次编委会年会,期刊第二期起就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成为整合全省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创新互动研修模式、联系服务广大幼儿教师、促进学习型组织形成的有效载体,成为对外宣传、交流沟通、资源共享、有效服务的媒介与渠道,成为广大幼儿教师和幼教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七、以换届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会各项工作
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组织换届,既是社团自我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社团登记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做好衔接使工作不受影响,学会提前半年提出了换届申请,报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审批。面临换届之际,学会工作人员丝毫没有松懈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善始善终,继续积极推进学会的各项工作,同时梳理归类所有工作资料、台账等,确保档案完整、资料健全、账目清晰完整移交。
除了上述主要工作之外,我们还认真完成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如参加教育厅组织的省学前教育示范区的评估、《教育志》有关内容的编写审定、参加“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的评选、有关市学前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筛选题的审定等,配合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开展学会活动。
各位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坚守初心,砥砺奋进,不负历史担当,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是中国梦、是对事业的忠诚、是绵绵的幼教情结将我们凝聚在一起;是坚守、奋斗、奉献成就了我们的事业!在此,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全体会员和各位联络员付出的辛劳和贡献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对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对学会、对我个人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各位代表,站在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新方位,我们的身后是波澜壮阔的奋斗历史,是厚重沧桑的中国传统文化;我们的面前是灿烂辉煌、前所未有的复兴曙光。此刻,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拥有天时地利人和,我们距离“中国梦”的目标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实现“中国梦”的信心比任何时候都更坚定。我们共同走过了“雄关漫道真如铁”的昨天,我们共同跨越了“人间正道是沧桑”的今天。我们感怀昨天、反思昨天,不忘昨天的努力与奋斗;我们珍惜今天,抓紧今天,无愧今天的责任与使命;我们更要谋划明天,成就明天,不负明天的梦想与追求!我们相信,在中国梦指引下,在第三届新会长的带领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第三届理事会一定会开启新征程,迈向“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更加辉煌的中国学前教育梦,更加壮丽的江苏学前教育将在不懈的奋斗中变成现实!